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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举办“铭记党的历史 弘扬革命精神”陕西检察机关“寻访革命旧址 保护革命文物 传承革命精神” 专项活动辅导讲座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扎实组织开展好省检察院“寻访革命旧址 保护革命文物 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使命感,全面掌握陕西党史知识,明确工作重点和思路。6月3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举办“铭记党的历史 弘扬革命精神”陕西检察机关“寻访革命旧址 保护革命文物 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辅导讲座,省院第八检察部主任张宏德主持讲座,全省公益诉讼部门干警,市、县院分管公益诉讼检察长和机关党委、宣传处部分同志通过电视电话会议系统同步听课。
本次讲座邀请到了西安党史专家库成员、陕西省文物鉴定委员会委员姬乃军同志,以“党中央在延安十三年”为主线,系统讲解了党中央从1935年到达吴起至1948年东渡黄河之间的重大革命历史事件和历史文物,关中、陕南的红军发展史和重点文物以及早期的革命英雄及革命事迹。
西安党史专家库成员、陕西省文物鉴定委员会委员姬乃军
加强党史学习教育,是牢记初心使命,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伟业的内在要求,是坚定信仰信念、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永葆党的生机活力的必然要求。举办我省党史专题讲座是推进省院“寻访革命旧址 保护革命文物 传承革命精神”专题活动的重要举措,对于全省检察干警全面了解中国共产党在陕西的光辉历程,增强历史责任感,更加清晰地依法开展监督,促进革命文物保护,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
文字:余恒禄
摄影:李柏栋
编辑:段秀娇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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